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新办发布会背景材料二:妇女儿童在深化医改中享受实惠

发布时间:2014-06-16来源:原创点击:10548次

2009年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妇幼健康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国家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托项目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投入,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

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5元的经费补助标准,实施包括孕产妇保健、0-3岁儿童保健、免疫规划和健康教育在内的9类2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通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这是促进妇女儿童公平享有保健服务的重要举措,广大妇女儿童切实享受到深化医改带来的实惠,有效保障了城乡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此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稳步提高,2014年已达到人均35元,服务内容也不断扩展和深化。

国家组织实施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等一系列惠及广大妇女儿童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2013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累计补助农村孕产妇4728万人,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9.2%,母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累计完成3249万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466万名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患病妇女得到了早诊早治。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共为4166万孕产妇提供了艾滋病咨询检测等服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项目实施前的34.8%下降至6.3%。2013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扩大至21个省(区、市)的300个县,当年受益婴幼儿数量达到40万,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随着深化医改不断推进,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3年全国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左右,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及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有效缓解妇女儿童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滨河院区:罗庄区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兰山区聚才六路;启阳院区:兰山区启阳路187号。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