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一线业务人员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6来源:原创点击:8669次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卫生局关于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一线业务人员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1日始,我院业务一线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现将具体内容重申如下。
各临床医疗、护理、特检医技、收款挂号、住院处、新农合等工作人员,在岗位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期间,一律禁止使用手机。
为保证各科室间的业务联系,要求科室固定电话保持畅通。医院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时公布监督电话。要把工作人员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违犯纪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特此通知。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