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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卫生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知识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6来源:原创点击:5469次

为推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经研究,于近期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知识测试

采取书面纸质答题形式进行知识测试,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命题,全市统一考试时间。考虑到一线业务岗位的值班问题,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考试时间为4月23日下午3:00-4:30;第二批考试时间为4月25日下午3:00-4:30。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参赛人员,以保证全员参与。

第一批和第二批使用的试卷分别在4月22日下午和4月24日下午由协同网统一发送,第一批考试答案4月23日下午发送,第二批考试答案4月25日下午发送,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接到电子版试卷后,按照统一内容和格式印制书面知识测试试卷,并组织本地本单位全体卫生从业人员通过闭卷形式集中答题。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要按照闭卷考试的要求,自觉做好试卷印制、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组织阅卷并汇总成绩,考试成绩统计表(自行制定,含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科室及职务和考试成绩)于4月28日下午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电视知识竞赛

电视知识竞赛分预赛和决赛。

(一)参赛范围

各县区卫生局代表队、局直各单位分别组织参赛队,每支参赛队设领队1名,参赛队员3名(需男女搭配,另外可设男女候补队员各1名),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参加电视竞赛组队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群教办。

(二)竞赛内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读书目和《临沂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材料》及其它相关知识。

(三)竞赛时间地点

预赛:计划分4场进行,每组取前两名参加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在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决赛实况在电视台播出(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题型及答题要求

答题分个人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1.个人必答题要求由1名队员独立完成,每名队员回答一题,其它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不得分。个人必答题从1号台1号队员开始至8号台1号队员,再从1号台2号队员开始至8号台2号队员,最后从1号台3号队员开始至8号台3号队员结束。答题队员在主持人口述完题目宣布“请回答”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20秒,超时不得分。

2.集体必答题,每队抽选1题,指派一名队员回答。主持人提出问题宣布“请回答”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20秒,超时不得分。本队其它队员可在答题时间内补充或更正。

3.抢答题,共24题,主持人口述完题目,宣布“开始”后,参赛队员即可摁抢答器,主持人宣布“请回答”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20秒,超时不得分。答题时间内其它队员可以补充或更正。

4.风险题由主持人征求各参赛队意见,明确所选分值后每队抽1题回答,答题时间为30秒,超时不得分,答题时间内其它队员可以补充或更正。

(五)计分办法

1.每队基础分为100分。

2.个人必答题每题10分,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不扣分。

3.集体必答题每题10分,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不扣分。

4.抢答题每题10分,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扣10分。

5.风险题分值分别为10分和30分,回答正确按所选分值加分,答错按所选分值扣分。

根据各队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

(六)决赛程序

按照先领导致辞,后比赛、颁奖的顺序,依据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颁发“优秀组织奖”3个。决赛结束,现场颁奖。比赛评奖结果以市卫生局党委文件印发表彰通报。

(七)决赛现场出席领导和观众组织

邀请省卫计委、市纪委和派驻八组、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领导出席。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部门单位全体班子成员、纪检工作人员、市局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出席决赛现场观看比赛,计200人;每个参赛队所在地或单位组织1个20人方队,共计400名观众。

三、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竞赛组委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富同志任主任,林红、马永腾、王世开同志任副主任。比赛现场设仲裁专家组,邀请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24组领导担任(3名)。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决赛主持人、决赛场地、灯光器材、录制转播等委托电视台有关同志负责安排。

四、有关要求

开展本次知识竞赛活动是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局和局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严格保密纪律,确保纸质测试工作全员参与、闭卷答题,以保证通过测试,起到促进广大卫生从业人员自觉学习、文明从业、依法执业的目的。要在认真组织纸质测试的基础上,精心选拔电视竞赛选手,也可采取自下而上的竞赛形式选拔优秀选手。

联系人:夏培喜、王鹏,联系电话:8606956。

附:电视竞赛有关规则

                                                          临沂市卫生局

                                                         2014年4月22日

电视竞赛规则

1.各代表队预赛场次、台号、比赛选手座次由各参赛队在赛前抽签确定。比赛选手一经坐定,顺序不得更改,即演播大厅背景幕布方向为1号,观众席方向为3号队员。

2.参赛队员不得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视为该队弃权;参赛队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或者笔记本电脑、手机、MP4等上台比赛;各队不能在比赛中更换队员。

3.参赛选手要服饰整洁、仪态端庄,站起来回答问题。答题时要尽量使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晰,表述要准确,答完题要向主持人示意“回答完毕”。选手回复“回答完毕”后不得再对所答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改。

4.选手答题时观众不得提示,否则主持人可宣布该题无效,参赛队失去相应答题机会。

5.在进行必答题、风险题竞赛轮次时,各代表队可以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但时间不重新计算。在进行抢答题轮次时,各代表队队员不得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

6.竞赛按预定程序进行,具体由主持人操作,参赛选手要服从主持人的安排和裁决。主持人无法裁定的问题,可提请仲裁做出裁定,仲裁裁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7.竞赛过程中如有争议的,各参赛队员不得在赛场上提出,待比赛结束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最后以仲裁委员会裁决为准。

8、参加本次竞赛决赛的嘉宾及现场观众,原则上由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单位具体人数另行通知。

9、本次竞赛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各参赛队及现场观众必须自觉遵守必须遵守秩序和竞赛规则,服从裁定。

10、回答完所有题目后,如有两队以上分数相等而影响排名时,由积分相等的参赛队进行加时赛;加时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题目数量以决出名次为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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