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生条例发布实施,亮点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6-02-14来源:原创点击:13597次
2016年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亮点一: 新《条例》提倡生二孩
新条例将原条例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同时,新《条例》规定了可以在生育子女的条件:
亮点二:一孩二孩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另外,新条例还调整扩大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的范围,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了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
亮点三:生二孩也有158天产假
新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