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示范医院十条标准

发布时间:2017-06-01来源:原创点击:10637次

一、制定并有书面的促进母婴友好服务的政策

二、对医务人员进行母婴友好服务的培训

三、对孕妇及家属进行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好的健康教育

四、促进自然分娩,降低非医疗指证首次剖宫产率

五、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干预

六、尊重产妇隐私,允许产妇自愿选择分娩陪伴者,获得情感支持

七、实施分娩陪伴,允许产妇第一产程中走动、自由体位,并可适当饮食

八、使用非药物镇痛

九、鼓励对NICU的新生儿实施母乳喂养

十、保障母婴安全

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标准2.jpg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地址 滨河院区:临沂市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临沂市聚才六路。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