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与应急事件急救医药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在大规模灾害与应急事件中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急救任务完成,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事件物品储备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由临沂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下达控制指标,单位储备,用于解决市区遭受大规模灾害与应急事件地区防汛抢险物资不足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条坚持"讲求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重点支持市区遭受大规模灾害与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
第四条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规模,医院储备的品种及数量为:
药品:
洛贝林2盒;
阿拉明2盒;
多巴胺针1盒;
肾上腺素针2盒;
正肾素2盒;
去氧肾上腺素2盒;
地塞米松针10盒;
庆大霉素针10盒;
安痛定针5盒;
利多卡因5盒;
布比卡因针5盒;
羟乙基淀粉注射液5瓶;
甘露醇5瓶;
烧伤湿润膏5支;
0.9%氯化钠10ml*10盒;
0.9%氯化钠500ml*10袋;
5%葡萄糖500ml*10袋;
创可贴50贴;
青霉素100支;
头孢曲松纳100支;
去痛片100片;
阿莫灵20盒;
左氧氟沙星胶囊20盒。
材料:
无菌纱布10包;
口罩帽子10套;
一次性中单5包;
一次性床单5包;
无菌棉签20包;
胶布24卷;
吸痰管25支;
一次性薄膜手套100付;
体温表10支;
碘伏消毒液5瓶;
“84”消毒液5瓶;
一次性手术衣5套;
一次性手术包5包;
一次性产包5套。
第五条 医院储备的品种储备于门诊药房内,由药剂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为刘梅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