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可以多次申请救助吗?
答:不可以,同一患儿只有一次获得救助机会,不接受重复申请。
问题二:如果有医保可以报销,患儿家庭应该提供怎样的票据?
答:1、就诊医院可进行医保实施结算的,提供报销后的原始发票及费用清单;
2、如果就诊医院无法办理医保报销的,由申请人先到相关保险部门报销,报销后提供报销补偿单原件(原件报销部门需要留存的,提供加盖保销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报销部门公章的医疗票据复印件,医疗费收据上无费用明细的需同时提供结算明细清单。
问题三:患儿在一家定点医疗进行诊治后,能否到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助申请?
答:患儿必须在接受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项目救助申请。
问题四:如果患儿于2017年12月25日住院治疗是否可以申请救助?
答:不可以,患儿必须是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才可以申请救助?
问题五:回执单是否由基金会统一盖章发放?
答:不需要。回执单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盖章并发放到患儿家庭。问题六:回执单虚线以下内容由哪一方填写?
答:由基金会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基金会工作人员审核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将最终补助金额填写到回执单虚线下方。
问题七:何时提供申请人对比照片?
答:需要申请人在申请救助时将对比照片(生活照)贴在申请表对应位置的空白处。若申请救助时未治疗完毕,请在上交回执单时将对比照片一同上交。
问题八:方案中规定只有能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患儿家庭才能申请吗?
答:不是。若有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可直接提交此类资料。如无上述文件的贫困家庭,提供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原件也可以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