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护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患者就诊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4来源:原创点击:12535次

各位就诊者及家属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和临沂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安排,结合我院相关服务窗口专业和服务人群特点,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疫情期间,本院门急诊及住院工作安排如下:


一、普通门诊及有关专科门诊

儿童康复治疗、预防接种门诊、眼底筛查、听力筛查、听力诊断、健康体检中心、出生证明办理处等部分服务窗口即日起继续暂停服务,非急诊项目和没有时限要求的科室和服务,建议市民根据自身实际调整或延后来院时间。有关诊疗需求请于08:00-17:00拨打专科电话咨询(预防接种门诊 8125597;情景化训练大厅 8125597;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5953983166;听力诊断中心 15953902987;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门诊 8114013/13869975003)

妇保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等门诊暂停常规诊疗, 提供日间急诊服务。有关诊疗需求请于08:00-17:00拨打专科电话咨询(妇保科3216162;滨河院区眼科3216200;一附院眼科3212747;口腔科3216253;耳鼻喉科门诊3216135;耳鼻喉科病区3216216。


二、急诊

滨河院区:儿科急诊:24小时开诊;产科急诊:日间(8:00-17:00)在二楼产科复诊区,夜间(17:00-次日8:00)在急诊区。

大学院区(一附院):儿科急诊:在儿科门诊24小时开诊;产科急诊:日间(8:00-17:00)在三楼产科门诊,夜间(17:00-次日8:00)在产科病区8楼或9楼。


三、专科患者就诊安排

1、产科就诊详见有关公告(附件1)

2、特殊情况必须到医院复诊的患者,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专科要求复诊。

3、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就近急诊就诊。


四、专科治疗及手术

所有临床科室(包括手术科室),暂停或计划性推迟非急症治疗、有创操作及手术。有关诊疗需求请电话咨询(妇科8289056;滨河院区儿外科321632;附院外科3212829;滨河院区乳腺外科门诊3216256;病区乳腺外科3216216;产科剖宫产手术请参照产科的有关公告)


五、住院病区管理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加强住院病人陪护与探视管理(见附件2)。

疫情期间,我院诊疗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请您务必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妇幼直通车),恢复正常诊疗服务的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附件1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疫情期间产科门诊就诊公告

 


亲爱的孕产妇及家属:

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期,为保障您的健康与安全,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全体医护人员温馨提示您:


一、无特殊不适,常规产检孕妇建议暂缓来院,可通过我院产科电话咨询问诊(日间08:00-17:00咨询电话:3216233;夜间17:00-08:00咨询电话:8302066),产后42天患者建议暂缓来医院;


二、已预约超声检查(特别是胎儿结构筛查超声)的孕妇,请做好防护按照预约时间来院检查,以免错过胎儿检查的最佳时机。检查结果到产科门诊预检后判读咨询;


三、我院产科急诊24小时接诊,有以下情况请及时就诊:

1.出现腹痛、阴道流血、阴道流水等异常症状;

2.自觉胎动明显减少或增多;

3.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出现血压控制不良、头痛、视物模糊、恶心、呕吐等;

4.通过电话咨询问诊,建议急诊就诊或住院。


四、高危妊娠管理及风险管控

1.妊娠40周及以上孕妇按预约时间来复诊;

2.妊娠39周及以上瘢痕子宫(有剖宫产手术史或子宫肌瘤手术史)、胎位异常患者按预约挂号时间来院就诊,并计划住院手术;

3.中央型前置胎盘患者,请孕36周按预约时间来院就诊;

4.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孕37周及以上患者,请按预约时间就诊;

5.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血小板减少;妊娠并发症如胆汁淤积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需要用药者,请按预约时间或者急诊就诊。


五、如需住院,请配合医院做好以下几点:

1.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有无2周内疫区旅行、居住或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2.请固定1名陪同人员,有上述第1条情况者,请勿作为您的陪同人员来院;

3.请患者及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

4.请转告亲朋好友不要来院探视孕产妇及新生儿;

5.因产科门诊和急诊空间实行特殊管控,请陪同家属不要进入产科门诊候诊区域。


特别提醒:

1.新冠肺炎疫情时期,请孕妇注意生活方式的管理,严密自我胎动监测,互联网上医院咨询,如有异常急诊就诊。

2.疫情随时变化,以上安排可能根据国家和医院政策及时调整,请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战胜疫情,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2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住院陪护管理的公告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加强住院病人陪护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从2月1日开始,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请转告家人。


二、进入病区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住院区域。


三、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原则上仅限一名陪护,要求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的人员,且相对固定,减少走动,每天自行监测体温,做好防护措施。


四、如您有下列情况之一,请不要来陪护,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将信息如实告知医务人员:(1)发热(37.3℃及以上);(2)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等疫区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3)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4)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5)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五、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安全,促进康复。

         

关于预约的几点说明

1.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市民预约诊疗后不能来院诊疗的,不计入爽约次数。

2.如果您是通过微信预约的,提前45分钟以上,可以在微信上自主取消预约。

3.如果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不要网上预约,需经预检分诊人员现场预检后,到相应门诊就诊。


四、总值班电话(可以快速了解您需要的信息)

1.滨河院区总值班电话:0539-3216116。

2.大学院区总值班电话:0539-3212868。

如果您有不明事宜,可以拨打总值班电话联系我们。

相关必要信息,我们将及时发布和更新。

门诊安排临时变动,以当日公布和出诊为准。

最后,祝大家鼠年好运,阖家幸福!

 

2020年2月4日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临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广大市民发出的号召,做到从自身做起,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参与配合,共同开展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科学生活。

如您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小编了解到,您应首先到发热门诊就诊或排除特定传染病。就诊时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和医生,您发病前:

是否14天内有湖北省(武汉)旅居和工作史。

是否14天内与湖北回临沂人员有密切接触。

是否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您所在的同一楼道或小区是否有疑似或确诊新型肺炎患者等关键信息。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地址 滨河院区:临沂市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临沂市聚才六路。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