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及陪人管理告知书
患者及陪人朋友:
您好!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各级各部门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院对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各病区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探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不要到其它病房、病区活动。
2.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严格管理,继续实施“陪护证”管理,一陪护一证,陪护人员出入病区全部凭“陪护证”,无证者一律不允许进入病区,出入病房请将陪护证与身份证悬挂在胸前,便于出入病房时验证核查。每位陪护人员保存好“陪护证”,办理出院手续时,须将“陪护证”交回医院。
3.陪护人员必须:①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②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③出示健康码及要求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4.原则上一位住院患者只允许一位陪护,陪护人员入病区前必须完成咽拭子核酸检测。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出入,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陪护。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体温监测,记录。如有发热(体温≥37.3℃),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5.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少乘坐电梯,不聚集,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病区走廊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6.患者及陪人要配合病区门禁管理,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健康心态,合理饮食,根据病区规定规律作息。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因隐瞒、谎报、缓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请您严格遵守并落实,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