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护动态 > 通知公告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来源:原创点击:24124次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程序。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基本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要求;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院前急救岗位2个

1、工作职责:院前急救工作。

2、岗位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影像技术岗位3个

1、工作职责:影像技术工作。

2、岗位条件: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

(三)特殊教育岗位8个

1、工作职责:特殊教育工作。

2、岗位条件:特殊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登录http://rs.lyfyw.com:7700/zp.html#/报名,填报信息时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位证的一并上传)、资格证和相关资料的扫描图片,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16日。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8125509

(二)资格审核

根据提交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三)考核

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初步人选。

(四)体检和录用

按照有关标准,组织初步人选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

四、相关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够符合所聘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我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15日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滨河院区:罗庄区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兰山区聚才六路;启阳院区:兰山区启阳路187号。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