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入临返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
冬春季入临返临(返乡)人员
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身体健康,临沂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建议您: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入临返临(返乡)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规定。
省外入临返临(返乡)人员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
二、行前报备。
省外入临返临(返乡)人员、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请通过微信扫码或登录“爱山东”APP,使用“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申报,主动报备。
三、健康管理措施
1.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一是高风险地区人员
请暂缓来临
二是中风险地区的人员
原则上暂缓来临
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来自高、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来临(所有地区)人员
须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人员来临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于1、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
2.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来临(所有地区)人员
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
来临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或集中采样点进行登记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具前请在集中服务点或集中采样点等候
以上人员于返回第 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外返回我市农村地区(按山东省下发的返乡范围界定:县域、城市“城中村”、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等)的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临的人员
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临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隔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其他人员
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起开始实行,2021年3月8日结束。
四、严格遵守规定。
请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除高、中风险地区外的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附件:自主申报系统二维码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