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专业范围
妇科、生殖医学、病理学、外科(含乳腺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等)、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等)、急诊、重症、心理、营养等相关专业
二、引进人才类别
第一类:学科带头人
第二类:业务骨干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1、学科带头人
(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担任三级甲等医院学科带头人或科室主任,专业工作年限不低于15年;
(3)有较强的临床及科研能力,在本学科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
(4)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5)省市级重点专科带头人以及硕士、博士生导师优先考虑。
2、业务骨干
(1)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年限不低于7年;
(3)具有扎实的临床实践能力和创新开拓精神,能够熟练掌握常见疾病、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
(4)博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列为引进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已在临沂市辖区内参加工作的;
3、其他不能引进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请登录http://rs.lyfyw.com:7700/zp.html#/报名,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获奖证书以及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简历附件。
报名长期有效,报满为止。咨询电话:0539-8125509
(二)综合考察
医院成立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采用面谈、考核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三)录用
经医院研究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学科带头人试用期6个月,业务骨干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年薪8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按医院规定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2、业务骨干享受医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