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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来源:原创点击:16945次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专业范围

妇科、生殖医学、病理学、外科(含乳腺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等)、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等)、急诊、重症、心理、营养等相关专业

二、引进人才类别

第一类:学科带头人

第二类:业务骨干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1、学科带头人

(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担任三级甲等医院学科带头人或科室主任,专业工作年限不低于15年;

(3)有较强的临床及科研能力,在本学科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

(4)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5)省市级重点专科带头人以及硕士、博士生导师优先考虑。

2、业务骨干

(1)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年限不低于7年;

(3)具有扎实的临床实践能力和创新开拓精神,能够熟练掌握常见疾病、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

(4)博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列为引进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已在临沂市辖区内参加工作的;

3、其他不能引进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请登录http://rs.lyfyw.com:7700/zp.html#/报名,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获奖证书以及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简历附件。

报名长期有效,报满为止。咨询电话:0539-8125509

(二)综合考察

医院成立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采用面谈、考核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三)录用

经医院研究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学科带头人试用期6个月,业务骨干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年薪8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按医院规定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2、业务骨干享受医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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