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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和哺乳期乳腺癌

发布时间:2014-04-02来源:原创点击:11062次

妊娠期乳腺癌的定义为妊娠期、哺乳期或产后1 年内确诊的原发性乳腺癌,约占全部妊娠妇女的0.01 %~0.03 % , 占全部乳腺癌的1 %~2 %。

妊娠期及哺乳期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可能使肿瘤的生长加快,恶性程度增高;同时在妊娠期及哺乳期乳腺组织的生理性增大、充血,使肿瘤不易早期发现而易于播散。

妊娠期乳腺癌的处理原则与一般乳腺癌相似,但治疗方法的选择还决定于肿瘤的病期及妊娠的不同时期。早期妊娠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不同的病期,病期较早时可不必中止妊娠;病期是Ⅱ、Ⅲ期或估计术后需要化疗及放疗者则宜先终止妊娠,能提高生存率;相反,常由于继续妊娠延迟了手术治疗时机而影响治疗效果。

哺乳期乳腺癌的治疗首先应中止哺乳,术后辅助治疗方法与一般乳腺癌相似。预防性去除卵巢并不能提高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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