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共卫生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4-09-30来源:原创点击:2834次

一、线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 1 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次签发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附件 1);

(三)首次签发登记表。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需同时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同时领证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并进行身份核验。

超过 3 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二、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1、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宝宝,已在产房录入分娩信息。

2、准备好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给宝宝取好名字,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在“生活服务”→“医”→“查看全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进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邮寄到家或者预约线下领取。

 

出生证咨询电话:3216185(滨河院区) 3212737(大学院区)

 

附件: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docx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docx


专题

返回首页|走进医院|医院新闻|科室介绍|就诊指南|医护动态|党建园地|教学科研|医院文化|联系我们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滨河院区:罗庄区清河南路1号;大学院区:兰山区聚才六路;启阳院区:兰山区启阳路187号。
健康咨询热线:400-6090-776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本网站疾病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依据;本网站医院图片及商标权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