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更好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要求,我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 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二)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患者来院就诊时无需提前预存费用,诊疗时通过诊间结算码、院内自助机、微信公众号或者收费窗口等方式实时缴费结算。
(三)原缴存预交金仍可继续使用,并可随时将预交金退回。
(四)对于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我院仍提供门诊预交金充值业务 。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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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院区:0539-32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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