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通 报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李慧为通讯作者、临沂市人民医院薛永珍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Angelica polysaccharide moderates hypoxia-evoked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in rat neural stem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BNIP3”,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对通讯作者李慧: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5年内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临沂市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薛永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聘任的副主任医师资格;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3.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对其他作者李冬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副主任医师资格;要求其联系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30天内通知杂志社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