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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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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行为规范.doc




员工个人行为规范

1 目的

提升我院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工作行为,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2 适用范围

医院全体职工。

3 定义:无。

4 权责

本制度是由人事科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5 政策/规程

5.1 形象要求。

5.1.1 仪容仪表规范,临床、医技、护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仪表大方,衣着得体,符合职业身份。

5.1.2 发型

a.男员工:发式干净、整洁,不影响视线,头发不要松散地堆在前额或盖住眉毛,长度不超过领口上部。胡子要经常修剪。

b.女员工:发式干净、整洁,不影响视线。不要有夸张或不自然的发型或颜色;长发应束起或盘起,不妨碍患者的诊治、护理和仪器的操作。

5.1.3 化妆

a.男员工:保持颜面干净、整洁,适当修饰。指甲剪短,保持清洁,圆钝

b.女员工:自然妆面,不浓妆艳抹。不得涂深色或异色眼影;指甲剪短,保持清洁,圆钝,不要涂抹重色指甲油。

5.1.4 饰物(以适度为原则)

a.女员工:不得戴戒指、耳坠及手链、脚链等影响医疗操作的饰品。

5.1.5 服装

a.女员工:着装要和职业安全、医疗服务环境相适应,需穿合适的服装;衣服和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无破损;根据不同部门的要求穿戴工作服。

b.男员工:着装要和职业安全、医疗服务环境相适应,需穿合适的服装;在需要的场合佩戴领带;衣服和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无破损;根据不同部门的要求穿戴工作服。

c.上班时间内严禁穿低开领、超短裙、短裤及七分裤等非正式服装;禁止穿拖鞋上班,鞋面保持干净。

5.2工作证佩戴要求

5.2.1 员工应佩戴胸牌上岗,戴胸牌时要求正面向外,胸牌表面保持干净,不可吊坠或粘贴它物。

5.2.2 胸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办或维修。

5.3其他要求

5.3.1 无固定工作服的部门工作人员应着装得体,符合职业形象。遇医院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医院要求和场合不同着正装。

5.4 接待礼仪。

5.4.1 待人接物谦和礼让,言语文明。

5.4.2 与人面对面沟通时,保持适当距离,眼晴正视交谈对象。

5.4.3 接待来访人员时真诚、耐心、言语温和,如正处在工作状态,应微笑点头示意后再投入工作,体现礼貌修养;必要时根据访客需要带领其走访工作场所并做讲解,耐心细致地回答访客的疑问。

5.5 人际礼仪

5.5.1 上级应关心下属,帮助指导其工作,让下属时刻感受到上级的关怀和集体的温暖。

5.5.2 下属尊重上级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5.3 进入他人办公室时,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出入行走及开关门动作轻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窥视、携带、拷贝、偷拍他人办公室资料和档案。

5.3.4 食堂就餐和乘坐班车、电梯时,应遵守秩序,尊老爱幼。

5.6 工作规范

5.6.1 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5.6.2 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清洁,办公桌上物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摆放涉密文件、病历文书、资料等,定期处理废弃文件和资料,避免办公区域私人物品及杂物积。

5.6.3 保管好办公电脑和外设,按规范程序操作,不私自更改医院网络设置,不做危害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不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5.6.4 严禁伪造业务或管理审批印鉴,如仿签他人名或模仿他人签字章;不得未经批准私盖公章或业务用章,构成以上情形者医院将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6.5 接打业务电话音量适当,不影响其他同事工作,禁用单位公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医务人员正在对患者进行手术、操作或密切病情监护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接打无关电话,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相关人员妥善转达

5.6.6 保持安静、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不在控烟区(如办公室,病房,会场、诊室等)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得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肢体冲突。

5.6.7 谨言慎行,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利不受侵犯,非工作需要不与无关人员议论患者病情或隐私:不宜在公共场合非议、指责同事或部门,不议论他人。

5.6.8 接受上级的重要任务和指示时,要用纸笔准确记录具体内容,不明之处须在上级指示完毕后发问。上级下达的任务完成难度较大,需要帮助或顺延时间时,应及时向上级请教、汇报。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包括因需要的岗位调整或加班等工作。

5.6.9 重要事宜必须按有关规定请示,未得到允许之前,不得擅自行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重大的灾情和意外事故必须在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医院主要领导。

5.6.10 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涉密工作内容。

5.7 劳动纪律

5.7.1 遵守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借到其他部门办理公务之机在其他部门、科室闲聊。

5.7.2 工作时间不得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5.7.3 不得在有人前来办理公务的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谈论私事,外出办公须报上级批准,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未经请假不得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

5.7.4 严禁在临工作前和工作期间饮酒。

5.7.5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收受、索要病人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及宴请。

5.8 会议规范

5.8.1 参加会议应按通知要求适当提前到会;非紧急事务,不得提前离场;因事不能参加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或主管领导请假。

5.8.2 会议签到时不得代签;到达会场后,服从会务人员安排。

5.8.3 会场内禁止吸烟;通信工具调至震动成静音状态,以免影响会场铁序。

5.8.4 开会时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笔记,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5.8.5 会议的重要精神和重要任务,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及时传达和落实。

5.8.6 会议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6 工作流程

7 标准/依据

8 文件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修订后版本

更改的内容描述




9 审核批准

部    门

审核/批准签字

签署日期

主  办

人事科

部门负责人:李师军

     年  月  日

院领导批准

分管院长:黄玉强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监督机构

1、医院服务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39-3216512
信箱:fybjyjw@163.com
地址:临沂市清河南路1号行政办公楼6楼
2、临沂市卫健委电话:0539-83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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