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为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本方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伏广照
成员:于文军 英若兰 聂建华 王乃松 孙新明
二、小组成员职责
医疗污水废物管理员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医疗废水废物管理员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
总务科科长、院感办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总务科、院感办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48小时内上报市卫计委和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三、应急处理程序: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