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机构的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无烟医院工作,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无烟医院活动深入开展,在医院内部全面实施禁烟,打造无烟医院工作环境。
二、控烟区域
医院内所有区域,包括医院户外院落;室内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手术室、实验室、示教室、医护办公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各科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众场所。
三、具体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的无烟单位创建要求,结合我院无烟医院工作实际,修订无烟医院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指定负责科室,配备控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发动、全员参与、重在实效原则,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完善无烟医院工作记录本,将无烟医院创建纳入医院常规工作,制定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他人吸烟、住院患者健康教育等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明确处罚措施,以常规工作形成无烟医院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建设无烟环境。开展室内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外无烟宣传,全面落实禁烟措施,在会议室、办公室、诊疗室、候诊室、病房等重点场所张贴或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如无烟医院、禁止吸烟等),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吸烟室及烟具,积极创建无烟科室。
(四)开展全员培训。医院健康教育科及各科室要开展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完善并落实日常监督和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实行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制,公布检查结果,不断强化控烟措施,力争做到在医院所辖区域内无吸烟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草制品销售等现象。
(六)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我院无烟医院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我院无烟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伏广照
副组长:王桂荣 刘迎恩
成 员:林晓杰 李华峰 王升国 程士霞 李玉升
王维芳 于文军 黄宝发 孙晓琳 于晓黎
卢永收 张庆顺 庄 苗 马 军 祁 幡
刘海清 李师军 赵秋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控烟办,赵秋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人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医院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督导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向控烟领导小组及市卫健委汇报控烟活动的进展和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