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传染病,既往主要在中非和西非地区流行。2022年5月以来,全球多个既往非流行国家发生猴痘疫情流行,我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均有输入病例报告,近期我国台湾省还报告多起本土疫情。为提高猴痘监测预警的敏感性,及早发现可能的输入和本地隐匿传播疫情,按照国家有关工作方案,在原有猴痘监测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猴痘样症状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早发现输入和本地隐匿传播疫情和风险,为采取干预措施和阻断病毒传播提供支撑。
二、监测病例定义
(一)猴痘样症状。不明原因急性皮疹(面部或口腔粘膜、四肢、生殖器或会阴、肛周等部位),伴发热(体温>37.3℃)或淋巴结肿大者。
(二)疑似病例。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伴有皮肤黏膜皮疹表现者,同时具备以下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项:1.发热前21天内有境外猴痘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2.发热前21天内与猴痘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3.发热前21天内接触过啮齿类、非人类灵长类等猴痘病毒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
(三)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定义者,经实验室检测,猴痘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分离阳性者。
三、监测内容
临床科室(重点科室:皮肤科、急诊科、内科)发现猴痘样症状的就诊患者或入境后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在排除水痘、麻疹、登革热等其它发热出疹性疾病以及过敏反应等疾病后,应主动询问其境外旅行史或男性同性性行为等高危行为史。若发病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入境人员接触史,或与类似症状人员接触史,应记录患者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向公共卫生科(0539-3216259)报告,同时采集标本送至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猴痘病毒核酸检测。
四、风险评估和预警
(一)同步开展疫情处置。公共卫生科接到临床科室报告后,需按照《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版)》要求,迅速组织流调人员到达相关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同时向辖区疾控主管部门报告。
(二)组织风险评估和预警。根据猴痘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结果,公共卫生科组织对疫情传播风险开展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并向医院提出预警决策建议。
(三)依法及时报告。猴痘疑似或确诊病例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报告。临床科室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和公共卫生科报告病例健康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风险评估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监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加强临床和公卫、医务、院感等部门之间猴痘监测信息的沟通共享,保障猴痘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公共卫生科要做好猴痘监测预警工作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控意识。针对入境人员、男性同性性行为等重点人群,采取显示屏、宣传折页、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猴痘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公众对猴痘防控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升发现能力。积极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猴痘防治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断治疗等内容培训,提高猴痘的发现和诊疗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