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24版)
一、 实施目的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风险安全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采集,填写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2.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
四、报告流程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迎恩
副组长:孙晓波 陈小燕
成 员:耿怀宗 李 欣 陈 婧 瞿业奇 丰炳峰
尹 伟 尤鹏飞 严继荣 任国瑞 陈孝东
李丽平 董西友 周卫萍 张雪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电话3216259),孙晓波任主任,耿怀宗(滨河院区专管)、李欣(大学院区专管)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
(2)负责对接各级卫健及疾控部门监测工作具体事宜。
(3)负责综合协调院内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事宜。
(4)负责督促临床科室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医师监测报告工作质量。
(6)其它各项相关工作事宜。
各重点科室设置兼职管理员,由各科室主任担任,负责本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各项工作事宜,兼职管理人员信息(姓名、科室及职务)如下:
陈 婧 儿童保健部主任,滨河院区儿科一区主任(兼)
瞿业奇 滨河院区儿科二区主任
丰炳峰 滨河院区儿科三区副主任(主持工作)
尹 伟 一附院(大学院区)儿科主任
尤鹏飞 滨河院区急诊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严继荣 滨河院区急诊科副主任,儿科重症监护室主任
任国瑞 一附院(大学院区)急诊科主任
陈孝东 内科主任,神经内科主任
李丽平 滨河院区内科副主任(兼)
董西友 内科副主任
陈小燕 检验科主任
周卫萍 检验科生化组长
张雪强 检验科干事/监测网报管理员
六、监测要求
(1)深刻领会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积极主动监测上报。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需的临床工作经验。
(3)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高度敏感性。
(4)网络报告卡及时规范,内容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