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制度
文件类别 | 全院制度-行政管理 | 文件编号 | H-P-ZD-20 | ||
制定部门 | 医院办公室 | 发布部门 | 质量管理科 | 生效日期 | 2020年7月12日 |
版本/修订 | A / 0 | 文件总页码 | 4 | 修订日期 | 年 月 日 |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科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依法执业,诚信行医,维护医院发展、改革、稳定、和谐大局,在全院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全院范围内适用。
3定义:无。
4 权责
4.1 本制度文件是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4.2 工会、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总务科、纪检监察室等负责对本制度的监督和建议。
5 政策
5.1 组织管理
5.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
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5.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5.3 联络员:为便于信息沟通,各职能部门应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明确联系方式。
5.2 基本原则
5.2.1 依法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5.2.2 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5.2.3 注重实效。要从医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5.2.4 有利监督。要有利于职工知情,方便职工办事,有利于职工和社会监督。
5.3 院务公开的范围与内容
5.3.1 公开范围
院务公开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内公开的范围为全院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对外公开面向社会。
5.3.2 公开内容
院务公开的内容为事关医院改革、发展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有关院务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和纪律。属于保密范围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因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决定办理的事项,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对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a.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a)医院的大政方针。包括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b)医院年度预决算方案,各项重大财务计划和重大财务改革措施,上级划拨经费及使用情况,院内各项专用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年度医院财务审计结果,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等。
c)各项经济指标(医院资产运营效益、成本核算指标等)的确定和完成情况。
d)医疗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控制管理,门诊、病房、药检放业务绩效,医疗药品收费标准,医疗业务规程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e)教学工作。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选公示等。
f)科研工作。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科研方针政策、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重大项目医院推荐上报情况、医院向各主管部门推荐的成果奖励申报情况、各项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情况、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
g)人才建设。医院职工招聘情况(岗位、条件等);拟引进人才的情况(岗位、条件等);人才项目推荐选拔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情况;公派出国的选拔推荐情况。
h)干部人事工作。各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的考核、任免程序及情况,人事调动情况,职称评审的政策、程序及结果。年度考核、岗位职责考核的标准及结果,评优选先的条件、程序结果。
i)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j)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业务接待费用情况,行业文明和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等。
k)工会及离退休工作。年度活动计划及工作总结,会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和医院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l)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论证、方案及招标投标结果,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M)药品采购的制度及程序,新药招标及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
n)各类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室内装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竣工后的质量验收结果及决算、审计情况,院内医疗、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用房的分配、使用、调剂和情况等。
o)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与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经费来源等情况。
p)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交通工具的配备、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
q)其他需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b.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a)医院宗旨、发展规划、办院方针政策、医疗教学科研有关成果。
b)各项治疗收费(包括医疗收费和药品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等。
c)各类人才的招聘、引进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
d)医疗服务的内容、范围、程序等。
e)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
f)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5.4 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的形式应服从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5.4.1 通过召开院职代会和工代会,全面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来实现院务公开。
5.4.2 通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职称和岗位评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医院周会、科主任会议、干部学习会、护士长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通报相关院务。
5.4.3 通过公告栏、电子屏、触摸屏等媒介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短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予以公开。
5.4.4 建立院情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院内重大事项进行公开通报。
5.5 院务公开的监督措施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办、院办、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和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5.1 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此进行整改提高;组织部门要把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院务公开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5.5.2 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各级党组织要主动配合行政领导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5.5.3 各级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在医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关注社会及职工对院务公开满意度的调查结果。
5.5.4 建立举报、投拆、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医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对有关举报、投诉,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做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对处理不当或拖而不办的,纪委、监察处负责督促解决。
5.5.5 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或打击报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 工作流程:无。
7 标准/依据
《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自2006年10月23日实施。
8 表格附件:无。
9 文件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 修订后版本 | 更改的内容描述 |
10.审核批准
部 门 | 审核/批准签字 | 签署日期 | |
主 办 | 办公室 | 部门负责人:王升国 | 2020年 7月12日 |
协 办 | 人事科 | 部门负责人:李师军 | 2020年 7月12日 |
财务科 | 部门负责人:祁幡 | 2020年 7月12日 | |
院领导批准 | 分管领导: 伏广照 | 2020年 7月12日 |